2019年陕西省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9-07-12   点击量:6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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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西京招生网

一、新生入学奖学金类别及分数要求

(一)全额奖学金

1.奖学金金额:15 万元

2.分数要求

文史类:分数达到陕西本科第一批文史类批次线30 分以上(含30 分)

理工类:分数达到陕西本科第一批理工类批次线30 分以上(含30 分)

(二)一等奖学金

1.奖学金金额:6 万元

2.分数要求

文史类:分数达到陕西本科第一批文史类批次线以上(含批次线)

理工类:分数达到陕西本科第一批理工类批次线以上(含批次线)

(三)二等奖学金

1.奖学金金额:2 万元

2.分数要求

文史类:分数达到陕西本科第一批文史类批次线下20 分(含20 分)

理工类:分数达到陕西本科第一批理工类批次线下20 分(含20 分)

(四)三等奖学金

1.奖学金金额:1 万元

2.分数要求:

文史类:分数达到陕西本科第一批文史类批次线下40 分(含40 分)

理工类:分数达到陕西本科第一批理工类批次线下40 分(含40 分)

二、奖学金发放方式

(一)招生办公室负责整理获奖新生名单,办理审定手续后向学校资财中心和大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提供纸质及电子版数据;同时负责随录取通知书向获奖考生发放奖学金证书。

(二)奖学金由校务委员会通过后发放,具体由大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负责。

(三)全额奖学金分四年发放,每年37500 元,冲抵每年应交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后,以生活费形式每年按月发放;一等奖学金分四年发放,每年按15000 元冲抵学费;二等奖学金分四年发放,每年按5000 元冲抵学费;三等奖学金分四年发放,每年按2500 元冲抵学费。

(四)第一年冲抵费用由资财中心负责,其余由大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每年核定名册,报资财中心执行。入学奖学金获得者如在校就读期间因个人原因退学,需退还所获奖金;具体由大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负责追还后上交资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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